法律分析:現在核酸檢測的費用已全額納入醫保報銷,也就是說如果住院期間做的核酸監測費用是可以全部報銷的,如果是門診則需要患者自費或者用醫保卡個人賬戶的部分支付。在核酸檢測時,要確需單設臨時項目滿足公立醫療機構新冠病毒檢測收費需求的,鼓勵各地按“技耗分離”的方式立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