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份額的贖回應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交易時辦理。
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約定宣布暫停贖回的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後,如有新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間發生變化或其他特殊
在特殊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上述開放日和開放時間進行相應調整,但應當在實施日前按照《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體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時間贖回基金份額。基金的投資者
在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贖回申請並經登記機構確認受理的,基金份額的贖回價格為下壹次開盤。
每日基金份額贖回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