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壹籌資標準,全市執行統壹的職工醫保繳費基數、繳費比例,全市用人單位統壹按7.5%繳納職工醫保費,職工個人按2%繳納,失業和靈活就業人員按9%繳納。執行統壹的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和困難群眾資助參保政策,2022年全市城鄉居民二檔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2050元,三檔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600元。執行統壹的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政策,2022年起全市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確定三個財政補助檔次,分三年過渡實現全市統壹財政補助標準。2022年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原則上確定義烏為每人每年1100元,市區、東陽及永康為每人每年980元,蘭溪、浦江、武義及磐安為每人每年930元,各縣市可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及基金收支平衡情況,在現行檔次中就高確定標準。
統壹保障待遇,全市執行統壹的醫保基金支付標準、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
統壹支付方式,實施總額預算管理下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
統壹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管理,制定統壹的醫療服務價格。在基金統收統支方面,實行統壹基金預決算管理、基金收支管理、基金移交存放和責任分擔的管理模式。
醫保基金的抗風險和調節***濟能力更強,更有利於醫保基金的長期可持續運行。在管理服務壹體方面,將持續深化醫保數字化改革,完善統壹的經辦管理,優化醫保服務,實現全市醫保管理服務“同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