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加倉就是在已經持有該份額的基金之外,再買入(認購)該基金。15,00之前申購本基金的,以當日收盤時的基金凈值為準,15,00之後申購的,以次日收盤時的基金凈值為準。基金加倉賣出時,贖回費按基金持有時間比例計算,即基金持有天數自基金申購確認日起計算,至基金賣出確認日前壹日止。
無論基金是哪壹天申購,基金的凈贖回價值都是按照交易日的凈贖回價值計算的,與基金的申購時間無關。如在5月22日15,00之前提出贖回申請,則按5月21日的凈贖回價值計算基金的凈贖回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