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傷殘等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壹級傷殘24個月工資,二級傷殘22個月工資,三級傷殘20個月工資,四級傷殘18個月工資;
2.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壹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85%,三級傷殘為80%,四級傷殘為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壹至四級傷殘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在傷殘津貼的基礎上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