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規定回購交易涉及的委托交易筆數為:①申報單位為手,1,000元的標準券為1手。②估值單位為每100元到期資金的年收益。③申報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為0.005元或其整數倍。④申請數量為65,438+000手或其整數倍,單筆申請數量最多不超過65,438+00,000手。⑤申報的漲跌幅限制按照交易規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