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管理新規的核心要點有三個關鍵點。首先,私募基金不再直接適用新規,而是依據私募投資基金的專門法律法規,只有在這些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才適用資管新規。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記、產品備案和合格投資者門檻仍沿用原有規定。其次,明確規定投資者不得使用非自有資金投資資管產品,無論是證監會的《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還是基金業協會的解答都強調,投資者需確保投資資金來源合法,私募基金的募集資金不能代付。新規進壹步強調,投資者不得通過借貸等方式籌集資金來投資資管產品,必須使用個人的真實資產。最後,管理人在新規中被賦予收取業績報酬的權利,且業績報酬可以計入管理費,但刪除了與產品期限相關的管理費率優惠政策,這意味著無論產品期限長短,管理費率可能不再與期限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