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工困難津貼;
(二)職工及其直系親屬的醫療費,本單位醫務部門全體醫務人員的工資和醫療費,職工因工負傷的醫療費;
(三)本單位食堂、浴室工作人員的工資和食堂炊具的購置、維修費用;
(四)本單位托兒所、幼兒園工作人員的工資和費用,以及托兒所、幼兒園設備購置費和修理費;
(5)員工個人福利補貼;職工個人福利補貼是指企業為解決職工的某些特殊生活困難,以貨幣形式向個人提供的壹種補充收入。壹般有員工探親假、員工生活困難補貼、員工通勤費用補貼、員工冬季宿舍取暖補貼等補貼。
(六)企業為員工向商業機構購買的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七)自辦農副業的開辦費和虧損補貼;
(八)按照國家規定由職工福利基金支付的其他費用;
(9)結余的職工福利基金也可用於職工宿舍(包括集體宿舍和家庭宿舍)和文化娛樂設施的購置和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