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妳入住時,開發商往往會要求妳支付這些費用。註意事項:
1.交錢之前,請先了解這些稅費的收取標準,以便驗證開發商的計算是否正確。
2.交錢後請保留收據,並要求收款人加蓋公章,不要收“白條”。
契稅:
2008年6月5438+065438+10月1日簽訂房屋合同後,中心城區別墅(含獨棟、聯體房屋)契稅按4%征收;其中,武漢市普通住房標準為:(1)住房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下(含140平方米);(2)單價不超過7000元/平方米(含7000元/平方米)且總價不超過1萬元(含1萬元)。個人住房符合上述條件的,按1.5%征收房屋契稅。此外,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合同按1%征收。
房屋維修基金:
收取標準如下:2008年6月165438+10月1日,住宅維修基金按照2%的標準交存,非住宅維修基金按照1%的標準交存。商品住宅(包括經濟適用住房和住宅區內的非住宅房屋以及住宅區外與獨棟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房屋)維修資金交存標準為:
磚混結構住宅-49元/平方米
無電梯框架結構的住宅建築-55元/平方米
14層以下(含14層)帶電梯框架結構住宅61元/m2。
15層以上(含15層)帶電梯框架結構住宅73元/平方米
交易費。收費標準如下:住宅3元/平方米;非住宅11元/平方米。
房屋登記費。收費標準如下: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執照印花稅。收費標準如下:5元/本。
生產成本。收費標準如下:10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