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華單是2004年——劉德華近年來事業最順的壹年——僅上半年就在電影方面凈賺2000多萬港元。到了2005年,他更是掙了1.03億港元,僅次於成龍。除做藝人外,劉德華還經營發廊、時裝店、百貨、飲食、房地產和影城。
他在香港、新加坡、加拿大和美國等地***有50處房產。而且,2002年《福布斯》雜誌還向他頒發了“全球最優秀200家中小企業”傑出成就獎。有關媒體報道,劉德華在2003年拍《無間道》時,片酬是2700萬港元。後來到了《無間道3》,他的片酬已漲到3600萬元。
到現在壹直維持這個價格。另外,早在1997年華仔的個唱酬勞已經高達150萬元壹場,如今更是翻壹番。如果按照每場300萬元計算,演出25場至少7000萬元的收入。劉德華廣告收入長期比較穩定,代言酬勞差不多1000萬元。
擴展資料:
劉德華出生於香港新界,在家中排行老四,幼時隨家人搬到了九龍鉆石山的木屋區居住,並和姐弟壹起幫助家裏打理賣稀飯的生意。1973年,劉德華隨家人搬入香港藍田邨第15座14樓。
劉德華從黃大仙天主教小學畢業後升讀可立中學。在可立中學讀書期間,劉德華積極參加校內學校劇社的表演,在老師杜國威的指導下學習戲劇方面的知識。
此外,他還參與包括編劇在內的幕後制作。劉德華在中五會考獲得1B3D2E(中文讀本A)的成績。中六上學期後,他到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的藝員訓練班受訓,從而開始了演藝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