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中國證券業協會向各券商直投子公司下發《證券公司直接投資子公司自律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明確規定券商發行直投基金將由證監會行政審批監管改為在證券業協會備案。除取消設立直投基金的行政審批外,《意見稿》還首次明確界定了管理團隊的跟投行為:“直投基金的投資管理團隊可以作為直投基金的出資人對直投基金投資的項目進行跟投。”
點評:自2011年《證券公司直接投資業務監管指引》發布以來,券商直投業務正迎來新的發展契機。此次證券業協會新政關於審批權下放、允許高管跟投等系列創新舉措的出臺,則將進壹步推動券商直投業務的市場化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