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查詢國務院辦公廳官網得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已於2020年11月26日經財政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經銀保監會、公安部、衛生健康委、農業農村部同意,並報經國務院批準,現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章,救助基金使用,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時,救助基金墊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交強險責任限額的;肇事機動車未參加交強險的;機動車肇事後逃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