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費屬於資源稅,即水資源使用費。
堤圍費是費用,目前不是稅,是地方企業要求繳納的。就像以前的教育費附加也是壹種費用,只是後來改成了稅。
水利基金是水利建設的專項資金,由中央水利建設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組成。地方水利建設基金主要用於城市防洪和中小河流、湖泊的管理、維護和建設。水利基金收了,堤圍費就不應該收了,但也有例外。
三個還是有區別的,但是集合壹般是壹個。
這些地方稅或費是我國稅制的特點,是中央政府下放給地方政府的財權。中央只給出壹個辦法和稅率,具體征收由地方稅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