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停車位是指人防工程內的停車位。產權不屬於業主或開發商,而是屬於國家。不能出售,經人防部門同意可以出租,期限不超過20年。20年後可以繼續出租。
壹、如何辨別是否是人防車位?
1.人防車位門口會有壹個封閉的鐵門,會有壹個書面的標誌。
2.人防車位不能買賣,只有使用權。
3.租用人防車位的價格會比普通車位便宜。
4.人防車位不需要辦理產權證,也不需要繳納公共維修資金。
二、小區車位產權如何認定?
1.小區房屋出售時未按公共建築面積分攤停車場,車位產權應歸開發商所有。開發商有權賣給業主。此時開發商與業主簽訂的車位使用權轉讓合同合法有效,應受法律保護。
2.如果開發商在出售小區房屋時,已經將地下停車場按照公共建築面積分配給小區全體業主,從法律上講,車位的產權屬於全體業主,開發商無權與個別業主簽訂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
3.地下停車場由人防工程改建。雖然面積沒有分配給所有業主,但開發商無權出售。
以上是人防車位能否買賣的相關規定。普通車主只有人防車位的使用權,可以租賃。收益歸開發商。妳明白嗎?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254條規定,國防資產屬於國家所有。鐵路、公路、電力設施、電信設施、油氣管道等基礎設施依照法律屬於國家所有。
《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和公共建築面積分攤規則》第九條規定,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出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不計入公共建築面積。地下室作為人防工程,不計入公共建築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