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交維修基金。提供的資料:填寫申報表(現場提供)、證件復印件、房屋發票復印件、商品房買賣合同復印件1、2、24頁。
3.交契稅。提供資料:《商品房買賣合同》第1、2、4、24頁復印件。目前收費標準: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稅稅率為1%,其他自住普通住房為2%,高檔住房為4%。
4.申請產權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房地產管理和土地管理的,可以制作、頒發統壹的房地產權證書,並依照本法第六十壹條的規定, 房屋所有權和占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的確認和變更,應當分別記載在房地產權屬證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