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於2010年6月1日正式編制並公布創業板指數。旨在全面反映創業板市場,為投資者提供更多可交易的指數產品和金融衍生品,推廣指數基金產品,豐富證券市場產品品種。
指數抽樣有五個入圍標準:
1.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交易的a股;
2.有壹定的上市日期(壹般三個月);
3.公司最近壹年無重大違規行為,財務報告無重大問題;
4.公司最近壹年經營無異常,無重大虧損;
5.檢查期間股價無異常波動。創業板指數的初始成份股均為指數發布之日已納入深證綜指計算的創業板股票。
6.在指數樣本小於100之前,新上市的創業板股票在上市後第十壹個交易日納入指數計算;索引樣本數達到100後,樣本數鎖定為100。
只是,按照定期樣本調整規則,定期調整樣本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