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類:稅收收入,包括增值稅等21項;第二類:社會保險基金收入,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等六項組成;第三類:非稅收入,由政府性基金收入等7項組成;第四類:轉貸回收本金收益,由四項組成,包括國內貸款回收本金收益;第五類:債務收入,分為內債收入和外債收入兩類;第六類:轉讓收入,分為可退還收入等10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