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後在本市市區就業創業的應屆畢業生,可自費租賃房屋並進行房屋租賃登記,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申請租賃補貼:
1.已引進並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含在錫科研院所引進並繳納的社會保險)並取得相應學位的應屆畢業生(含留學人員、港澳臺畢業生),
或在校取得技師(二級)以上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的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應屆畢業生;
2.各類用人單位(不含實行或參照公務員制度的行政單位)引進並繳納社會保險的大學100強或世界前20名學科的應屆畢業生(不含中外合作辦學)(學校名單每年根據QS和大學排名進行修訂)。
(二)補貼標準和期限
本科(技師)每年1萬,碩士每年1.5萬,博士每年2萬,累計支持兩年。
排名世界前100大學或前20名學科的應屆畢業生,按上述標準支持3年。
貫徹國務院關於湖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專項扶持政策精神,對2020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按上述標準給予三年累計扶持。
註:應屆畢業生是指畢業證書規定的發證日期與申報日期之間的時間不超過2年的畢業生。
擴展數據:
房租補貼是政府部門給符合申請條件的人,以及因為房源有限而沒有分配到住房的人。另壹種提供補貼的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 *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