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產業資本不同,金融資本是壹種寄生資本,既沒有先進的技術,也沒有對收購對象的直接管理。壹般來說,金融資本不以謀求產業利潤為首要目的,而是通過買賣企業的所有權來獲得投資利潤。因此,金融資本M&A是有風險的。
產業資本並購
壹般由非金融企業進行,即非金融企業作為收購方,通過壹定的程序和渠道,取得目標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資產所有權。
並購的具體過程是從證券市場獲得目標企業的股權證券,或者直接投資於目標企業,以分享目標企業的產業利潤。
正因為如此,產業資本並購呈現針鋒相對的態勢,談判時間長,條件苛刻。
2.金融資本並購
壹般由投資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金融投資企業、私募股權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等。).
金融資本並購有兩種形式:
(1)金融資本在壹定條件下直接與目標資本協商購買目標企業的所有權,或者在目標企業增資擴股時,以壹定價格購買其股權。
(2)金融資本在證券市場上收購目標企業的股份,以達到控股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