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低保戶可以開證券賬戶,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未明確規定不允許低保居民參與證券投資基金投資,但是,證券投資所投入及收益應當計入家庭財產收入,壹旦所得及所投入不滿足低保條件,即不能享受低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證券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股票、公司債券、存托憑證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的發行和交易,適用本法;本法未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政府債券、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的上市交易,適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資產支持證券、資產管理產品發行、交易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依照本法的原則規定。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外的證券發行和交易活動,擾亂中華人民***和國境內市場秩序,損害境內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處理並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