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充分發揮醫療保險基金的功能和作用。醫療保險基金不僅可以成為患者的生命線,還可以減輕他們的經濟壓力。但有些醫療機構不會正常使用醫保基金,反而謀取非法利益。比如武漢同濟醫院,發明各種借口騙取醫保基金。
首先,醫保領域存在監管漏洞和機制缺失。該領域存在的問題有主客觀原因,監管漏洞是主要原因之壹。醫保基金鏈條長,涉及主體多,不僅會增加監管難度,也會降低監管效率。在現有的情況下,我們沒有制定更嚴格的監管機制,所以會增加騙保的概率。
其次,醫保基金有利可圖,唯利是圖者抵擋不住誘惑。有些人不僅沒有法律意識和責任感,也沒有把集體利益放在第壹位。他們更註重個人利益,也希望獲得更多的生活來源,所以會把目標對準醫保。通過虛構案件或者其他違法手段,他們可以在短時間內獲得大量利益,這種不勞而獲的感覺會進壹步刺激他們的犯罪心理。
最後,對醫保定點醫院的主觀認識不足。其實不僅是自然人,醫療機構也會有騙取醫保的違法行為。這些機構可以由國家授權,也可以根據人們的申請進行報銷,這就給了他們壹個機會。這些機構的管理者無法樹立正確的價值觀,沒有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導致保險詐騙頻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