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學生和少年兒童按照低檔個人繳費標準,每人每年350元,享受高檔繳費報銷待遇。
保險支付和待遇享受
(1)2023年居民醫保集中申報期需繳納保險費的,待遇期限為2023年10月1至2月1。參加本市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員,可免費享受居民大病保險等相關待遇,個人無需額外繳費。
(二)未參加當年居民醫保的新入學學生、兒童,9月1日至2月31日享受當年居民醫保待遇,次年1日,以學校、幼兒園為單位繳納2023年度居民醫保費。
(三)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四個月內(含)辦理年度參保繳費手續的,從出生之日起享受年度居民醫療保險待遇;自出生之日起四個月後辦理當年參保繳費手續的,自繳費次日起享受當年居民醫保待遇。2022年9月至65438年6月+2月出生的新生兒,2023年已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的,自出生之日起至6月65438+2月31日享受年度居民醫保待遇,次年6月65438+10月1日至6月65438+2月31日享受2028年。
(4)在本市居民醫保集中申報繳費期間未辦理2023年居民醫保登記繳費手續的,可在2023年隨時辦理當年居民醫保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