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行政審批事項即是政府部門或者有關行政機關實施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等事項。 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行政服務、行政確認、年審年檢、行政給付、公***服務與之相關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等事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許可法》
第四條 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應當依照法定的權限、範圍、條件和程序。
第五條 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有關行政許可的規定應當公布;未經公布的,不得作為實施行政許可的依據。行政許可的實施和結果,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外,應當公開。
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申請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許可的平等權利,行政機關不得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