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指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按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後,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補貼。
2、確診患者的財政負擔,中央財政補助60%;對疑似患者,醫療救治地要制定財政補助政策,中央財政視情況給予適當補助。
3.對異地就醫的患者,實行先診療後備案,報銷不執行降低異地就醫支付比例的規定。
4、被患者使用的符合衛生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性肺炎診療方案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可暫納入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5.就是為患者較多的醫療機構預付部分醫保基金,及時調整相關醫療機構的醫保預算總額指標,單獨預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醫療費用。
對於上述政策,翻譯成白話就是:
▌1.對於已經確診的新型冠狀動脈肺炎患者,醫療費用全部由國家負擔,個人不花錢;
▌2.對於沒有確診就醫的人,醫療費用部分由國家解決,個人要花錢。
國家解決的醫療費用部分,實際由醫保基金支付,按比例報銷;
醫療費用中個人支付的部分,包括醫院起付線以下的費用和醫保不予報銷的費用,可以通過商業醫療保險解決。
(商業醫療保險的賠付介紹,詳見第二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