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醫療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時,須先在原參保地辦理醫療保險關系註銷手續,再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申請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憑轉出地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證明》和原參保地的醫療保險繳費憑證,填寫《醫療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到市社保基金結算中心辦理醫療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轉移手續。有接收單位的,由接收單位辦理醫療保險手續。沒有接收單位的,個人應當在終止原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後三個月內繳納保險費。
為了確保信息傳遞的順暢和簡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將與衛生部合作設計壹個統壹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證書。身份證號碼是被保險人的唯壹識別代碼。醫保關系轉移時,參保人只需向社保經辦機構出示,參保信息即可及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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