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最低倉位限制是股票型基金中對於股票規模占整個基金總規模的最低倉位要求,也就是說,本只基金在成立壹段時間後(3個月——半年,也就是俗稱的建倉期),其必須購買占總資產60%以上的股票,同時,以後整個基金的股票規模也不得低於總資產的60%。
這種限定壹般是出於產品風格設計的角度,壹般為60%或70%或80%——95%之間,所謂的基金受制於該條款主要是因為在下跌的過程中,基金也要拿這麽多倉位的股票,因而被動接受了損失,即使想退出,也沒有辦法。
對於此的理解,我的看法是:
對於運作不好的基金經理和基金公司,倉位可以降到0也是沒用,而對於好的基金公司和基金經理,優秀的長期趨勢把握能力,深厚的投研能力,才是得以制勝的關鍵。長期優秀遠比短期突出更關鍵。這也是我們去選擇投資壹個基金產品最核心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