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的自籌資金投資業務涉及本行自有資產的變動,可用於以下領域的投資:
1.投資於境外有固定收益的債券、票據和結構性產品;
2.用於投資金融衍生產品或其他結構性產品;
3.允許投資銀行子公司發行的理財產品,但不得超過自有資金的20%和單只理財產品凈資產的65,438+00%。
綜上所述,銀行自身投資的資產主要包括可供出售金融產品和持有至到期投資,投資方向具有更好適應各類資產輪動的潛力。銀行自行投資突出了商業銀行的“安全性、流動性、效率性”三大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