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日買入子基金-> T+1日合並-> T+2日贖回母基金。
母基金T日申購-> T+2日拆分->子基金T+3日發售。
2.場內資金拆分只能在交易軟件上操作,壹般方法如下:
壹般在委托軟件中使用“場內基金”或“LOF基金”或“交易所基金”中的“合並拆分”選項,只是券商的界面略有不同。
分割和出售:
母基金t日申購(現場申購)
T+2天(極少數有T+1)。
T+2日下午3點前選擇“合並拆分”選項,輸入母基金代碼。
T+3日,可以看到賬戶中的母基金消失,變成了A類和B類兩只子基金,然後就可以賣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