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計劃生育證明(即準生證)。
2、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即出生證)或戶口簿。
3、診斷證明(生產醫院開的生產證明,出院時開的)、費用憑據(出院時打印的) 。
4、本人身份證(代辦的提供代辦人本人身份證原件)。
生育險社會生育保險是國家針對女性生育行為、生育特點,通過國家強制手段征集生育基金,為懷孕和分娩的職業婦女及時提供經濟幫助,保障參保母子的基本生活和健康,確保社會人口再生產和婦女、兒童權益的壹項社會保障制度。
生育、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有:1、不符合國家或者本市計劃生育規定的;
2、不符合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就醫規定的;
3、不符合本市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項目規定的;
4、在國外或者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臺灣地區發生的醫療費用;
5、因醫療事故發生的醫療費用;
6、治療生育合並癥的費用;
7、按照國家或者本市規定應當由個人負擔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