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程序:
1、受理。
2、費用審核:
(1)十二種慢性病門診自負超過800元,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比例70%,最高支付限額2500元;70歲以上自負超過600元,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比例80%,最高支付限額3000元。
(2)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4萬元以上部分,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90%,最高支付限額為16萬元。
3、辦理所需攜帶資料到當地的社保部門進行辦理,具體咨詢當地社保部門。
需要準備的申報材料: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壹寸免冠彩色照片壹張,與申報病種相關的住院病歷復印件(加蓋醫院住院病歷復印專用章)和相關的影像學資料(如X光片、CT片及檢查檢驗報告單等)。
4、等待報銷款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