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次凍結存款、匯款和其他財產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債券、股票、基金份額及其他證券每次續期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兩年。繼續凍結的,應當按照《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重新辦理凍結手續。
被警方凍結的銀行卡,壹般6個月後解凍,自動解凍,也就是持卡人不需要操作。銀行卡被警方凍結,往往是因為警方通過法院,然後給銀行下命令,最後銀行實施凍結。
壹般來說,法院凍結的銀行賬戶會在六個月內自動解凍。當然,如果六個月期滿後案件還沒有結束,警方可以申請延期。另壹方面,如果法院凍結了銀行賬戶,也會及時告知被凍結財產的人,否則如果有損失,可以要求部分賠償。銀行卡被警方凍結是有壹定原因的,比如涉及到壹些違法行為,或者參與了壹些詐騙行為,還有壹些洗錢行為,有時候可能自己知道,但是有些人不知道,自己是被動參與的,自己只是被別人利用的中介。真正的策劃人應該是別人。
請點擊輸入圖片說明(最多1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