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銀行代銷產品的業務中,銀行作為銷售代理人,利用營業網點數量多、分布廣的優勢,為產品提供銷售平臺,其職責與銀行生產銷售的產品有很大區別。
銀行代銷產品的主要經營主體是基金公司、保險公司、信托公司等外部機構。因此,基金、保險公司、信托公司等產品的設計、投資和管理是由基金公司、保險公司、信托公司等外部機構負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