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壹般來說,專項維修資金是指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撥付給壹個單位用於完成專項維修,需要單獨核算的資金。1,也就是說專項資金有三個特點:壹是來自財政或上級單位,需要單獨核算。建立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管理責任制,努力提高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效率。在資金使用上,要堅持專款專用、量入為出的原則,使專項資金按規定用途使用,達到預期目標。2.專項維修資金是業主在購房時按照國家規定交納的壹筆款項。我國《物業管理條例》中明文規定,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建築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3.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是業主的財產,業主要及時行使權利,不能讓權利沈睡。首先,業主要問清楚物業管理公司自己的錢在哪裏,查看自己維修資金的庫存,搞清楚資金是否專款專用。4.業主應當通過業主委員會管理維修資金,充分行使自己的審議權和表決權,支配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最後,業主壹旦發現專項維修資金有異,壹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法律依據:《房屋* * *部位使用的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
1、商品房銷售,購房人與售房單位應簽訂相關的房屋維修基金繳納協議,購房人應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納房屋維修基金。
2.出售單位收取的維修基金屬於全體業主,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3.首期專項維修資金現行交存標準為: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5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