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的人員主要指享受民政部門定期定量救濟的孤老、孤殘人員;
本市城鄉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在享受基本醫療等補助和各種互助措施後,醫療費用支付仍有困難的人員;
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本市城市低保標準150%的家庭)患有尿毒癥透析、精神病、惡性腫瘤等嚴重疾病。在享受基本醫療等補助和各種互助措施後,個人仍難以承擔醫療費用,影響家庭基本生活。
大病救助申請材料:
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生活補貼通知書復印件;
書面申請;
大病、重疾支付的醫療費用收據,必要的病史材料;
醫療費用期間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
下屬單位或上級部門的協助證明材料;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給予個人支付醫療費用減輕負擔的證明;
農村合作醫療繳費證明;
總工會組織的在職職工和退休職工互保計劃繳費證明材料;
紅字會持有的上海市中小學生及嬰幼兒醫療互助基金繳費證明;
社區醫療互助計劃的繳費證明;
醫保全面減負清單及個人歷史賬戶信息查詢表;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醫療救助證明(含失業人員的醫療救助);
其他材料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