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主義國有企業中,主要由基本建設投資和國家撥給的專項資金組成。在企業資金平衡表中,固定資金是固定資產凈值(也稱固定資本占用)的資金來源。
在我國,近年來,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發展,企業用自籌資金和借入貸款購建的固定資產日益增多,實行固定資金占用費制度。據此,固定資金分為國家固定資金、企業固定資金和待轉固定資金(貸款購建的固定資產,還款後需要根據還款資金來源分別轉入國家固定資金和企業固定資金)三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