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條業主享有建築物專有部分的所有權,如營業用房,對專有部分以外的部分享有* * *所有權和* * *管理權。
第七十二條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 * *部分,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千萬不要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
第七十四條建築區劃內車位、車庫的規劃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權屬,由當事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租賃等方式約定。占用業主所有的道路或其他場地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