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單位
(1)購入的款項已經支付時
借:無形資產(按照確定的成本)
貸:資產基金——無形資產
同時
借:經費支出(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 等
(2)購入無形資產尚未付款的,取得無形資產時,按照確定的成本,
借:無形資產(按照確定的成本)
貸:資產基金——無形資產
同時
借:待償債凈資產(按照應付未付的金額)
貸:應付賬款
2、事業單位
借:無形資產(按確定的成本)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無形資產
同時,
借:事業支出(按照實際支付金額)
貸:財政補助收入、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 等
二、說明
1、行政事業單位購入的不構成相關硬件不可缺少組成部分的應用軟件,應當作為無形資產核算。
2、其成本包括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以及可歸屬於該項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其他支出。
3、對無形資產的核算,行政事業單位規定采用雙分錄的形式,目的是兼顧了會計核算和預算管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