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位證券簡稱是指使用比現有證券簡稱更多的字符來標記相應證券的簡稱,壹定程度上可以理解成上市公司的“備註名”。
上交所要求,擴位證券簡稱最長不超過15個漢字(30個字符),另有規定的除外。發行人應當預留字符用於設置證券特殊標識,基金管理人應當預留至少2個字符用於設置證券特殊標識。
為體現簡明性,建議擴位證券簡稱的自定義部分(即證券特別標識以外的部分)不超過8個漢字(16個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