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發放津貼標準:從事信訪壹線業務的工作人員每人每月235元,其他信訪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30元。
3、發放方法:信訪工作人員崗位津貼按月隨工資發放,調離信訪工作崗位或退休後的人員,從次月起停發津貼。
4、發放信訪工作人員崗位津貼所需經費,按原經費支出渠道不變。
5、調整信訪工作人員崗位津貼發放範圍和標準,從2010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