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科目是科目壹《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範》。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包括三門科目,分別是科目壹《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範》、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科目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其中只有科目壹是考。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科目:
1、科目壹《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範》;
2、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
3、科目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
其中,只有科目壹屬於考科目,科目二和科目三都是選考科目,考生至少選擇選考科目中的壹門進行考試並通過才能考取基金從業資格證。考生可以采用科目壹和科目二或通過科目壹和科目三兩種不同的組合方式進行報考,也可以進行三科報考。不同的科目組合對應的就業方向和考試難度不相同,選擇科目二的考生就業面相對廣壹些,但是科目二涉及計算題較多,考試難度也會大壹些。
通過科目壹+科目二或者科目壹+科目三的考生,應當在四年內通過所在機構向基金業協會申請註冊基金從業資格;超過四年未通過所在機構向基金業協會申請註冊基金從業資格的,需重新參加考試,或補齊最近兩年的後續培訓學時後,通過所在機構向基金業協會申請註冊基金從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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