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是通過社會統籌的辦法,集中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建立工傷保險基金,對勞動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遭受意外傷害或職業病,並由此造成死亡、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給予勞動者及其實用性法定的醫療救治以及必要的經濟補償的壹種社會保障制度。這種補償既包括醫療、康復所需費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費用。
工傷保險辦理程序如下:
需提交材料:
1、到工傷部門領取《勞動能力鑒定、確定申請表》壹張,受傷職工填寫,填寫完整,單位蓋章本人簽字;
2、《工傷認定通知書》認定號;
3、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4、個人申請;
5、醫院診斷證明書和出院通知單復印件;
6、原始發票;
7、門診處方及病歷本;
8、醫院費用總清單;
9、工傷職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10、屬於交通事故的必須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損害賠償調節或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11、個人基本情況信息資料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