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根據csc的官方的信息,申請csc公派留學項目的基本條件是:
- 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品德良好,遵紀守法,無違反國家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
- 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年齡壹般不超過40周歲(以申請年度12月31日為截止日期),身心健康,符合留學目的國的入境要求;
- 有壹定的外語水平,能夠順利完成留學任務;
- 有明確的留學目的、研究計劃和回國發展規劃;
- 未享受過或正在享受中國政府其他類別獎學金資助;
- 未獲得或正在申請其他機構提供的與本項目資助內容重復或相近的資助。
對於已經在國內讀博士或退學的人員,還有以下特殊要求:
- 已進入博士階段的人員不可以申請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
- 碩博連讀生或直博生如申請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申請時須已正式轉為國內博士研究生身份,為保證留學目的清晰明確、聯合培養計劃切實可行,建議申請人申報時博士論文已開題;
- 已畢業離校的學生如申請攻讀博士學位,須通過國內工作單位推薦;
- 如果退學:申請csc是可以的,通過上海教委國家留學基金辦公室進行申請,流程和在校生是壹樣的,只是受理單位不是學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