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
房屋所有權轉移時,業主應當向受讓人說明該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和結余情況,並出具有效證明。房屋明細賬中有余額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應當與房屋所有權同時轉移。
受讓人持《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劃轉協議》、《房屋所有權證》和身份證到專戶管理銀行辦理分戶賬更名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