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範圍
1、住院治療;
2、按住院標準結算醫療費用的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治療;
3、門診大病治療;
4、家庭病床治療。
保障力度
出現上述四種情況,對統籌基金(或附加基金)支付範圍內屬於個人自負的醫療費用,按50%-70%的比例報銷保障金。每壹保障年度個人累計最高可獲得保障金100000元
保障金給付方式
1、補充醫療保障金直接匯入被保障人的本市養老金賬戶,以下四種情況除外:
(1)養老金通過黃山信用社或郵儲匯款發放;
(2)外地零星醫療費收據;
(3)家庭病床的醫療費收據;
(4)醫保減負的醫療費收據和精神病的醫療費收據;
2、上述四種非直接給付的情況,被保障人需到本會的服務點(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補充醫療保障金的給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