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易網作者:網絡時間:2010-02-10
將來,想在臺灣省永久居住的外國人會更容易。為了增強外國人來臺的意願,內政部將增加壹項通過投資移民獲得永久居留權的條款。未來只要投資超過新臺幣3000萬元或投資移民資金超過新臺幣3000萬元,就有機會取得「臺灣省證」,獲得永久居留權。
昨天,內政部的報紙討論並通過了《外國人停留和永久居留辦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申請投資和移民的條款。今後,外國人在臺灣投資營利企業3000萬元以上,並在國內創造5人以上就業機會3年,投資移民部門會同相關主管部門指定的投資移民資金3000萬元以上5年。只要滿足以上條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可申請永久居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