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會計要素包括預算收入、預算支出和預算余額。
1.預算收入是指政府會計主體在預算年度內依法取得並納入預算管理的現金流入。
2、預算支出是指政府會計主體在預算年度內依法發生並納入預算管理的現金流出。
3.預算結余是指預算年度政府會計主體的預算收入扣除預算支出後的資金余額,以及歷年累計的資金余額。預算結余包括結余資金和結轉資金。
(1)結余資金是指年度預算執行期末,預算收入實際完成額扣除預算支出和結轉資金後剩余的資金。(2)結轉資金是指年末或因故未落實,需要在下壹年度按原用途使用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