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榮譽稱號主要是指由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人社等部門代表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代表政府頒發的與教育教學相關的政府榮譽稱號。如:模範教師、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特級教師、優秀鄉村教師、優秀鄉村教育工作者等。
2.專業獎項包括:教學成果獎、科學技術獎、社會科學成果獎、社會科學基金成果獎等。精品課程、示範課程、觀摩課獎、微課獎、壹名教師壹節優秀課獎、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教學競賽等都是專業性獎項。
3.單項獎:各級骨幹教師、先進個人、教學能手、優秀班主任均為獎勵教師在各領域的成績,屬於單項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