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起,國家基金委將嚴查人員信息真實性。申請人和參與者都應使用唯壹的身份證明文件申請項目。如果他們曾以申請人或參與者的身份使用其他身份證件獲取項目資助,應在申請中予以說明,否則將按不當行為處理。此外,如果申請涉及外國(海外)合作夥伴,請務必提供正確的身份證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