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基金,又稱“公共維修基金”、“住宅專項維修基金”,是指住宅物業的業主按照壹定標準繳納到專用賬戶,用於物業區域內公共部位和設施設備維修,並授權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單位使用的資金。維修基金由物業的業主籌集,業主按繳納比例享有維修基金的所有權,但使用權屬於全體業主,個人業主不得從銀行提取全部維修基金。維修資金是和具體的房屋結合在壹起的,隨著房屋的存在而存在和消失,不隨著具體業主的變更而變化。房屋產權變更成為新業主時,維修資金也應由舊業主更名為新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