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還規定,養老目標基金定期開放封閉運作期或投資者最低持有期不低於1年、3年或5年的,投資於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貨基金、黃金ETF)的資金合計比例原則上不得超過30%、60%、80%。就目前發行的養老金目標基金而言,有1年、3年和5年持有期、1年定期開放,其中只有後者壹只。在1年、3年、5年持有期的三只產品中,3年持有期是目前的主流品種。
養老金目標基金有壹定的持有期。第壹,這類產品非常適合長期投資。第二,通過這種預先設定的長期投資機制,基金管理人可以擁有相對更好的投資運作環境;第三,為了促進投資者進行更多的長期投資;四是為了讓投資者在長期投資的基礎上,體驗養老金目標基金的表現;第五,為了鼓勵基金管理人在長期投資的基礎上為持有人創造良好的業績。